一,、不準涉密人員隨意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秘密;
二、不準非涉密人員以任何理由、途徑非法知悉秘密;
三,、不準用手機或普通電話談論國家秘密;
四,、不準將涉密計算機接入互聯(lián)網(wǎng),;
五、不準將涉密 U 盤,、移動硬盤,、光盤接入與互聯(lián)網(wǎng)連接的計算機;
六,、不準在與互聯(lián)網(wǎng)連接的計算機上處理涉密文件,;
七、不準使用具有無線上網(wǎng)功能的計算機處理涉密文件,;
八,、不準使用未加保密裝置的傳真機傳遞涉密文件資料與信息;
九,、不準擅自復制,、摘抄、銷毀和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資料,;
十,、不準將涉密文件資料,、涉密計算機帶出辦公室或家中處理涉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