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據畢業(yè)審核工作安排,請按照審核要求及時間節(jié)點組織進行本年度畢業(yè)、學位資格審核,并將審核結果經學生本人簽字、公示后,按指定格式(見附件)務必于2014年5月10日前反饋到教務處學位辦,電子檔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合肥學院2014學位審核_.xls
教務處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