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碩士研究生教學管理,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促進研究生教育發(fā)展,學校決定對研究生教育教學活動實行督導制。
一、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的主要目標
秉承“以生為本、尊重教師、致力發(fā)展、提高質量”的理念,深入研究生教育教學第一線,對研究生教學過程和培養(yǎng)工作的各個重要環(huán)節(jié)進行督查,對研究生教育的現狀進行調研和評價,對教學活動和教學管理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幫助、指導被督導部門、單位和個人改進工作,為研究生教育工作做好咨詢服務,為領導決策的制定與實施當好參謀,以促進研究生教育工作在繼承中求創(chuàng)新,在改革中求發(fā)展。
二、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的性質和職能
學校成立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組。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組是院長領導下的研究生教育教學檢查與咨詢機構,對學校研究生的教育教學工作主要行使以下職能。
1. 檢查督促:對各類研究生教育教學情況進行檢查與督促,對保障教育教學秩序與教育教學質量發(fā)揮監(jiān)督促進作用。
2. 交流溝通:促進教育教學情況與信息的上下溝通,便于學校領導與研究生教育職能部門及時了解、掌握與處理有關教育教學問題,特別是教學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3. 決策咨詢:對穩(wěn)定研究生教育教學秩序、合理安排教學、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進行咨詢,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4. 考核參考:通過對教育教學安排和教育教學質量的經常檢查與有關信息的積累,為學校領導對研究生教育職能部門、各教學單位進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考核,對教師的晉級、評優(yōu)、獎勵和研究生學風考核等提供參考。
三、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的主要內容
1. 了解檢查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及培養(yǎng)計劃執(zhí)行情況;
2. 了解檢查研究生各類課程的課堂教學情況,以及研究生課堂內外的學習情況;
3. 了解檢查研究生教師的教學態(tài)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及教學效果;
4. 檢查各研究生教育教學單位和教育職能部門的教育教學安排情況;
5. 聽取師生對研究生培養(yǎng)與教學工作的意見,并進行匯總分析;
6. 了解研究生教育教學工作和教育教學改革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進行典型調查和經驗總結;
7. 監(jiān)督檢查研究生中期考核情況和學位論文進展和答辯情況:包括課程考核、開題報告、學位論文評閱與答辯等;
8. 監(jiān)督檢查研究生和研究生導師學術道德和對學術規(guī)范的遵循情況;
9. 監(jiān)督檢查研究生教育教學檔案管理情況;
10. 受委托開展的其他工作。
四、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的方式
1. 隨堂聽課;
2. 聽取情況匯報,查閱有關文件和檔案資料;
3. 參加有關會議和教育、教學活動;
4. 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重點抽查和問卷調查;
5. 深入研究生培養(yǎng)基地進行調研;
6. 列席研究生教育教學有關工作會議;
7. 召開研討會等。
五、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組的組成和管理體制
1. 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組設在院教學質量監(jiān)控辦公室,組長由學校資深專家擔任,成員由學術造詣高、教學經驗豐富、工作責任心強的專家組成。
2. 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組由分管院長直接領導、受分管院長委托開展工作并對分管院長負責。為加強聯系,及時溝通,研究生處選派一人擔任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聯系人。
3. 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組應按期向分管院長匯報研究生教育督導情況,并向研究生處報送工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督導工作計劃及執(zhí)行情況、督導成效、存在問題、整改措施等。
六、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條件
為保障督導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為督導工作組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撥付一定的專項經費,并為工作組開展工作、參加相關會議、進行調查研究等提供支持。
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